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一)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前,应完成预答辩。预答辩的具体时间由各导师自行确定,但应确保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组成、预答辩的其它要求等详见《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凡预答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盲审。预答辩“合格”或“基本合格”者,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二)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

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寄送校外相关学科专家进行盲审;

2、学位论文盲审前,每位博士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方可参加论文盲审;

3、每位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盲审材料提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并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材料须在3月30日前提交校学位办,凡提交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我院博士盲审申请材料由研究生秘书集中交校学位办,我院申请材料提交时间截止3月27日下午16:00前!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论文5本(双面打印),提前和印刷厂协调,由印刷厂统一送学校;

2)《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5份,学科专业名称按二级学科填写,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送印刷厂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

3)《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博士研究生)2份,与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复印件装订次序应与《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一致,电子版表格和论文发班长汇总;

4)填写《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班长汇总。

5)《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1份,签名手签)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班长统一汇总;

6)材料提交地点:放医学院办公室401—B303,彭蓉处

二、硕士学位论文盲审

1、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盲审根据《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苏大医[2008]15号)文件精神,实行抽检制。

2、我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除我院专业外,还涉及医学部部分学院部分专业和材化部、纳米学院部分专业,论文盲审安排如下:

专业为医学部所属各学院的,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每次至少有1篇必须参加盲审

⑵专业为材化部和纳米学院的,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每次至少有1篇必须参加盲审

3、下半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于4月8日下午15:00前提交材料,其中1、2两项为盲审同学提交,不盲审不提交,3、4项全体毕业同学都提交!

1)硕士论文2本(双面打印)。其中医学部所属学院专业的论文,提前和印刷厂协调,由印刷厂统一送医学部研究生办;材化部和纳米学院所属学院专业的论文,交至我院办公室(401—B303,彭蓉)(盲审同学提交)

2)《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2份,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送印刷厂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盲审同学提交)

3)《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硕士研究生)1份,与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电子版表格和论文发班长汇总!

4)《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1份,签名手签)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班长统一汇总;

通知中涉及的各种表格请至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uda.edu.cn/D5/90794.jhtml)下载最新表格

凡逾期未交或提交盲审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我办将不予受理,其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学期再进行盲审。学位论文未经盲审,不得组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