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财政部和教育部决定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财教[2012]342号)。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下达了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苏财教[2012]270号),根据《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非在职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1名

 硕士研究生:2名

四、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高水平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五、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六、评审办法

1. 计算权重说明

研究生奖学金的学术能力测评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学习成绩、学术论文和科研(包括著作)及其他。

2.计算办法

学术能力综合测评分 = 学习成绩×20%+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70%+社会活动成绩(注:社会活动成绩满分10分)。

(1)学习成绩

平均学习成绩=(课程成绩1+……+课程成绩n)/n

(2)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积极参加科研,团队意识强,并有突出研究成果者;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国际、全国性高水平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以科研为主,包括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等。

◆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表

学年学术论文的计算办法是:

学年的论文得分=所有本学年发表论文分数之和。

刊物类别

     

作者 顺序

一区

二区

三区

四区

专利

E I

中文核心期刊

专 利

1

200

100

80

30

60

20

10

60

(以审核年度影响因子为准)

(3)社会活动成绩:

研究生班主任对研究生参加社会活动中思想态度以及组织协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社会活动包括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0-3分)、校部研究生会活动(0-5分)、参加院和班级学生工作以及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情况(0-2分)等。其它情况酌情加分。注:着重在社会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七、评奖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班主任;

2.学院研究生班主任及研究生秘书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核定;

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本学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4.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部)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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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射医学及交叉学科研究院

                                       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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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柴之芳 院士

委    员:  陈  赞   许玉杰   曹建平   刘芬菊   杨占山   朱  巍   郭明凯    静(研究生)

秘    书:  郭明凯(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