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培养规定,硕士研究生(学术性)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第五周前完成开题,请教研室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
相关要求:
1、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组员不少于4人。组长由组长提名,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指导经验和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2、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考核过程和相关材料。
3、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交院办研究生秘书处。
院办
201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