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方案》(苏大研[2011]30号),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其普通奖学金将上调。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认真按照“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流程”(附件1)进行操作。每位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都要填写“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导师确认单”(附件2),并请导师签字确认后交班主任朱巍老师处。各学院(部)在汇总后填报“通过中期考核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发放单”(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在汇总后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按月发放到研究生学子卡。
注:上报时间:在学校规定的中期考核时间范围内,各报送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行安排考核,考核后的“通过中期考核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发放单”于每月20-26日(工作日内)报研究生院。学校将于各单位上报后的次月起调整相关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发放标准。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201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