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2012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即将开始,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盲审,由校学位办负责送审,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抽审,寄送校外相关学科专家进行盲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校最近公布了新的《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切实遵照执行。

2.     在学位论文盲审前,每位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方可参加论文盲审。

3.     由院士指导的学位论文,以及由保密办等相关部门批准的涉密论文(密级为内部的除外)不参加盲审。请各单位从严格控制涉密论文的审批,申请涉密论文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项目保密合同,专利申请书等),涉密论文申请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20日。

4.     本次博士研究生提交论文盲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21日,凡提交答辩申请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盲审材料由研究生秘书集中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盲审材料包括:①博士论文5本(双面打印);②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5份,完整填写评阅书中的相关内容(学科专业名称按二级学科填写,内科学和外科学填至三级学科),以及《评审专家简况》表中的最后两栏信息;不要擅自修改表格格式,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③《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④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与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1份。提前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将增加2位相关学科的校外专家评审,增加的评审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5.     《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1份(可从研究生院——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zhouhongkang@suda.edu.cn

6.     学位论文评阅书未返回前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7.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除外)学位论文盲审由各单位负责抽审,抽审应符合如下规定:
 (1)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对象为硕士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每次至少有1篇必须参加盲审;
 (3)新增列或培养人数多的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新增列或指导人数多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应重点抽审;
 (4)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和校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不合格者,其导师在两年内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盲审;

  (5)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有不合格的学科,其硕士学位论文应全部参加盲审;

  (6)拟申请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必须参加盲审;

  (7)提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位专家评审,增加的评审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8)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全部实行盲审。

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按最新公布的《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