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导师学院第三期导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导师培训旨在帮助研究生导师了解国家和省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熟悉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思想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培育导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强化导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

  (二)导师培训是研究生导师上岗聘任的重要依据。研究生导师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招生。

  二、培训对象

  (一)2012年新增列的学术性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

  (二)2012年转校认定的学术性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原为985、211高校研究生导师者除外);

  (三)2011-2012年未参加过培训的特聘学术性学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

  (四)省内有关高校的研究生导师;

  (五)近三年省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而撤销学位者的研究生导师;

  (六)近三年所指导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导师;

  (七)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三、特邀嘉宾

  (一)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领导;

  (二)省内有关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导。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2年9月1日—9月2日(两天),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方式和考核

  (一)培训内容

  另行通知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应知应会测试、撰写培训小结和课后自学等方式。

  (三)培训考核

  1、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课程学习、研讨和应知应会测试,并完成个人培训小结,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情况登记表》。

  2、学员因公务活动无法参加或无法全程参加培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个人向所在学院(部、所、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部、所、中心)审核同意,报校学位办审核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本期培训。

凡缺勤率超过30%或未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重新参加学校随后组织的速成培训班,并当堂进行应知应会测试和撰写培训小结(不少于3000字)。

  3、研究生院根据学员的考勤情况、应知应会测试情况及培训小结情况,对培训合格的学员发放导师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报名

  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通知须参加培训的导师,告知有关事项,并于2012年7月2日上午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Email报校学位办(hetianxu@suda.edu.cn),并于2012年8月24日将再次确认的名单报校学位办。

导师培训的正式通知,届时将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