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第二批)开始启动,有关信息如下:
一、 已获批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实施 单位 | 留学国别 | 留学 单位 | 留学身份及名额 | 实施单位联系人 |
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与日本国立放射线医学综合研究所合作培养放射医学与防护专业创新型人才项目 | 医学部欧洲杯官网 | 日本 | 国立放射线医学综合研究所 | 博士:5 联培博士:3 博士后:2 访问学者:2 | 彭蓉 65880052 pengrong@suda.edu.cn |
二、 申请人条件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所在单位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所在单位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读年级”应注明已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 访问学者申请人必须来校工作至少2年,在本科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4. 博士后申请人应为所在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5. 申请人“留学专业”应与项目获资助专业一致,请详见此通知列表。
6. 年龄:参照2020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简章执行。
7. 派出人员需达到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具体参考以下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55。
三、 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 申报、选拔及派出流程
1. 2020年10月19日上午10点前: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申请人将申报信息表(见附件1)发至邮箱pengrong@suda.edu.cn,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被推荐人按《申请人网报说明》(见附件2)准备好相关材料。
2. 2020年10月20日-25日:被推荐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填报。其中,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3. 2020年10月30日前:学校对被推荐人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公示,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被推荐人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 2020年12月:发布录取结果。
5. 2021年1月起:人员派出。
注:具体派出事宜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调整。
五、 联系方式
1.申请攻读博士、联培博士、联培硕士的人员请咨询研究生院
联系人:汪炜
电话:0512-65222647
电子邮箱:wangwei23@suda.edu.cn
2.申请博士后、访问学者的人员请咨询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申琳
电话:0512-67503048
电子邮箱:lshen060@suda.edu.cn
附件1:放医学院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信息表.xlsx
苏州大学医学部欧洲杯官网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