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大《关于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医学部欧洲杯官网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部下达学院指标:硕士4名、博士2名。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申报条件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在读全日制2018、2019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并符合下列评选条件的可以作为候选人申请国家奖学金,获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博连读及直博学生和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按评奖时的学制认定参评。

(一)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部(院、系、所)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二)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高水平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者,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

2.未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一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未按时开题者等;

3.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抽检不合格者;

4.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并受到处罚者;

5.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四、评定办法

由学院组织研究生申报、评审工作,所有申报学生按综合测评分排序。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次数不限,但其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本年度申请其他各类奖助学金时重复使用(除特别注明外)。参加学院组织答辩的研究生的获奖名单由综合测评分排序产生。

五、评审程序

医学部欧洲杯官网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单位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各基层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综合测评等工作,并重点考察申请人在科研成果中的实际贡献,检查相关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等支撑材料。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在医学部欧洲杯官网统筹安排的答辩评审工作。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回避原则、保密原则。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六、综合测评分计算办法

研究生奖学金的综合测评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社会活动及其他。

综合测评分 = 学习成绩×10%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40% + 评委打分×40%+ 社会活动成绩×10% 

若无学习成绩的,相应比例归并到评委打分中。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课程成绩1´学分 1+……+课程成绩´学分n)/总学分,满分超过100分的课程,使用归化成绩:课程成绩/满分´100

(二)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1.仅认定以苏州大学医学部为第一通讯单位发表的论文(参考学校的论文奖励认定办法),第一作者研究生(无共同贡献作者时)获得该论文的全部得分。

2.论文出现共同贡献作者时,如有两位共同贡献作者,按 7:3 分配得分;如有三位共同贡献作者,按 5:3:2 分配得分,如有更多共同贡献作者,则取前三位按 5:3:2 分配得分。

3.对于教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第二作者学生得 50%的论文分值。(注明一作为XX老师)

4.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1)国际顶级期刊1:在 Nature, Science, Cell 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者在读期间自动获得所有学年的国家奖学金(无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时获特等学业奖学金);

2)国际顶级期刊2:在 Nature 子刊(杂志名为 Nature XXXX,但不包含Nature Communications)、Science Translational Medicine 以及部分 Cell 子刊(Cancer Cell、Cell Stem Cell、Cell Metabolism、Developmental Cell、Neuron、Immunity、Molecular Cell)等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者,在读期间自动获得这一学年的国家奖学金;

3)国际重要期刊1:在 Nature Communications、Science Advances、Energy & Environmental Science(EES)、Chem、Joule、Physical Review Letters(PRL)、Angewandte Chemie、Cancer Research,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JACS)、Advanced Materials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PNAS)、Cell Research、Genes & Development、Cell Chemical Biology、Cell Reports Health Physics、Radiation Physics and Chemistry,Physical Review X, ACS Central Science,Advanced Functional Materials,Nano Lett, ACS Nano,Advanced Sciences,Biomaterials,Physical Review Letters,Physics Letters B、Chemical Science、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等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每篇论文 30分计算;

4)国际重要期刊2: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adiation biology oncology,Oncogene,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 A/B/C, ACS Applied Materials and Interfaces, Nanoscale,,Advanced Healthcare Materials, Analytical Chemistry,Medical Physics,Radiation Research,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Letters, Chemical Communications, Chemistry of Materials, 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等在第一至三档外、影响因子大于10 的SCI 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每篇论文 25分计算;

5)业界公认的国际期刊1:在上述(1)-(4)之外中科院分区一区或被 Nature Index收录的 SCI 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每篇论文 20 分计算;

6)业界公认的国际期刊2:在上述(1)-(5)之外中科院分区二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每篇论文 15分计算;

7)业界公认的国际期刊3:在上述(1)-(6)之外、 SCI 分区为三区、四区的论文,其分值为 10 分;

8)综述性论文。对影响因子大于 20 的综述性论文按10分计算;其它综述性论文按上述分类分值 50%计算;

9)新期刊论文原则上当年不予考虑。

5.专利需要已正式授权,已授权专利第一发明人专利(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的第二发明人专利)得 8分;实用新型专利得4分。

6.学术科研认定成果时要求在截止日期时已见刊(online published、有 DOI 号)。

7.认定时间为研究生进入现培养阶段以来至2020年9月24日,杂志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情况为准。以前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本次申请时重复使用。级别不够明确的项目和奖项由各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奖项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讨论认定级别。

8.学术科研奖项:政府部门(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类推)颁发的奖项;国家一级学会;校级奖与市厅级等同;所有不同等级奖项均不包括学术会议奖及学术论文奖。

项目及科研奖项分为校、省部级和国家级(其中校级奖项和项目限报两项),本人需排名第一,相同内容的不同级别项目和获奖限报最高级别。研究生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

类别

项 目

获 奖

国家

省级

市厅/校级

国家

省级

校级

分值

30

10

5

60

20

3

注:项目是指:政府部门(基金委、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校类推)下达的纵向课题。

9.学术与科研活动成果须有相应科研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的支持。

(三)评委打分

主要考量学生的综合科研素养,其科研成果的重要性和创新性,被引用情况,刊物的影响力,相关成果在学术会议中展示与获奖情况,相关专利申请情况,所获奖项的重要性等,并重点考察申请人在科研成果中的实际贡献,检查相关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等支撑材料。各基层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学科特点等增加其它考量因素,并制定评委打分基本原则。评委打分满分为100。

(四)社会活动及其他

1.担任学校、学院(部)级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党、团支部书记;班级班长、团支书等职务者根据当年工作量计5-10分。任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党团支部的支委;班级除班长、团支书外其他班委等计1-5分。以上人员必须实际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等才能给予相应积分;如未达要求则不加分。

2.参与学院活动的工作人员(包括前期准备和后勤)每人次计2分;参与文艺类活动的主持计5分、演出计2分(集体表演类节目超过4名及以上表演者的,每人计1分);参与文艺活动中的游戏环节不计分。

3.参与无偿献血计2分;参与校外公益活动计1-5分;参加学院文体活动的摄像、新闻等宣传报道工作每次计1-2分。以年级为单位所发起的集体性活动(非学术类)未签到者扣1分,此类活动统一由院研究生会学术部人员统计。

4.参与学校、学院(部)的各类活动,一切以有凭证为准,参照以上积分原则进行计分,具体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参与评奖评优时只以该学年积分为依据。学院各研究生组织必须认真记录本部门人员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情况,在每次评优之前汇总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社会活动获奖:校级奖励加1分,省级奖励加2-3分,国家级奖励加4-5分。

6.社会服务活动成绩基础分为80分,最高分为100分。

7.弄虚作假者、违反宿舍规章条例、违反实验室安全条例者,本学期社会服务分清零。

8.各类校级、院级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公司奖学金等)不作为参评依据。

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同等情况下优先。

七、上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务必双面打印;

2.申报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套(交由老师盖学院公章);

(二)电子材料

1.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2.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

请申报同学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9月27日下午4点前送至401-B303办公室朱一丹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dzhu@suda.edu.cn。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情况,择优推选1-2名研究生,提供其先进事迹介绍,经学部选拔学校评选后报省教育厅,推荐入选《江苏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长启示(2019)》。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见附件8。

 

特此通知。

                                                   医学部欧洲杯官网

                                                   2020年9月25日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8: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docx

  

  

  

  

  

  

 

 注:填表说明

一、申请审批表

1.“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栏按照“0000年0月”格式填写;

2.“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若为民主党派则如实填写党派名称;

3. 基层单位按照各学院规范全称填写;

4.“攻读学位”栏,按“学科门类+学位类别”填,如:“医学博士”、“理学硕士”。

5.“学制”栏,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填写“三年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填写“二年制”,博士研究生填写“三年制”,七年制临床学生填写“七年制”;

6.专业填写二级学科。 如:“内科学”、“急诊医学”,参见个人培养手册;

7. “申请理由”内容只限定在本页,不得窜页,须有本人亲笔签名;表中“申请理由”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道德品质优良等;字数控制在400字左右;

8. “导师推荐意见”内容要如实、全面填写,内容在100字内,不能简单填写“同意推荐”,推荐人必须为本人导师;

9.所有栏中的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印章;

10.评审情况一栏由各基层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

11.“基层单位意见”栏中,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本单位公章;

12.“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完成,基层单位无需填写;

13.个人申请表为正反面打印,只限1页A4纸。

二、推荐汇总表

1.培养单位统一为“苏州大学”;

2.基层单位按照各学院规范全称填写;

3.入学年月格式为“0000年00月”。

三、科研成果、获奖汇总表

1.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汇总表,各学院需要将纸质稿交至401-B303学院办公室,电子稿发至ydzhu@suda.edu.cn;

2.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期限为:研究生进入现培养阶段以来至2020年9月24日,以前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本次申请时重复使用。研究生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

3.研究生科研成果应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它均视为无效,并要求已见刊;需注明刊物级别、篇数、刊物名称、作者排名、见刊时间等。

四、填表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双面打印,每份仅限打印在1张A4纸,一式5份,其中申报理由限表格内填写,不要加页。表中导师推荐意见由导师填写,评审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学院领导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2.博士研究生同时填写《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表(博士)》,一式1份,并按顺序提供与表中内容相一致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同时填写《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表(硕士)》,一式1份,并按顺序提供与表中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